安全生产法第35条规定:“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、吊装等危险作业,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,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。”
危险作业:是指容易造成严重伤害事故和财产损失的作业。主要是指临时性作业、非生产性作业以及劳动条件恶劣的作业。如拆除、动火,设备的检修、重大设备的**、吊运、安装等。
危险作业基本特点:临时性、不固定性和危险性,如不认真对待,往往容易发生事故,事故的后果多数较严重。
危险作业人员监护:应安排有专门安全监护人员,负责进行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管理。
现场危险作业的监护管理:
危险作业的现场监护管理应根据危险作业的特点来制定,应使作业程序规范化、设备与工具使用规范化、作业(施工)现场规范化,确保作业按操作规程进行和安全措施的落实。